王正国律师亲办案例
合肥XX商贸有限公司诉X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
来源:王正国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4-12
浏览量:675
    合肥XX商贸有限公司是**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自营的连锁超市供应商,按照**超市的订货单供货,定期开票结算。原告是被告自营连锁超市供应商,根据超市需要供货。截止到起诉之日,除去退货,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总计158953.16元。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,被告一直拒不支付

    合肥XX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律师起诉,本案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。经过一审、二审,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中,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,最终通过调解结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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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正国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肥分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1*********2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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