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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XX食品有限公司诉上海XX食品有限公司欠款纠纷
来源:王正国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4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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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合肥XX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XX食品有限公司200911日签订一份委托销售协议,由上海XX公司作为合肥XX公司蜂蜜产品的独家代理商向上海农工商超市供货,定期结算款项。截止到起诉之日,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总计345557.2元。经原告多次催要,被告一直拒不支付。原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。在诉讼是提起保全申请,冻结对方公司的账户。本案经过管辖权异议一审、二审;2011年8月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后法院判决支持我方的所有诉请,我方胜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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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正国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肥分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401*********2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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